孕妇
需要医疗证明,说明:
接纳怀孕乘客登机
孕期已达第 28 周而胎儿生长情况正常的怀孕乘客应参考下表,了解全部要求和所需的证明文件,以确保我们的航班接受登机。
怀孕状况特殊或旅行期间健康出现特殊状况的怀孕乘客,请阅读本页下方的特殊怀孕状况相关详情。
为确保您的安全,国泰航空保留权利在以下情况拒绝让您登机:
- 如果您未有携带医疗证明
- 如果您的医疗证明已逾期或并未载有上述所需资料
怀孕详情 | 怀孕阶段 | 需要医疗证明* | 需要健康证明书表格 |
---|---|---|---|
单胎且胎儿生长情况正常 | 第 28 週前 | 否 |
否 |
第 28 - 36 週 | 是 (医疗证明必须在首个出境旅游日期起计 10 天内签发) |
否 |
|
第 36 周后 (即 35 周 + 7 天) |
不接受登机 | ||
怀有多胎、生长情况正常 | 第 28 週前 |
否 |
否 |
第 28 - 32 週 |
是 (医疗证明必须在首个出境旅游日期起计 10 天内签发) |
否 |
|
第 32 週后 (即 31 週 + 7 天) |
不接受登机 |
*需要英文医疗证明,说明:
- 孕妇是怀有单胎或多胎
- 怀孕期
- 预产期
- 孕妇的健康状况是否良好和胎儿生长情况是否正常及没有特别的状况
- 您适合乘坐客机
特殊怀孕状况
接纳怀孕状况特殊(即有任何形式的特殊怀孕状况)的乘客旅行与否将取决于健康证明书表格所述的临床数据,并由我们的公司航空医疗团队逐案处理及进行审查──旅行前须由我们的医疗团队发出健康证明。请确保您及您的主诊医生已填妥我们的健康证明书表格,并于预定出发最少 48 小时前递交。
我们建议您确定您的医疗保险/旅游保险承保范围将包括您于外游期间发生有关怀孕的问题。您还应了解目的地国家/地区是否有足够的医疗设施,以应付外游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避免于怀孕期间前往偏远地点。
如果您在怀孕期间须接受药物治疗,应在临行前带备足够整个旅程所需的药物。请谨记,某些药物并不宜于怀孕期间使用,如指定疟疾疫苗和其它防预注射。如果目的地需要您先接受上述防预准备,我们建议您于产后才考虑前往该地。
某些国家/地区可能对非当地国民/居民之孕妇设有入境限制。我们建议您先跟当地的领事馆确认有关国家/地区的具体要求。
分娩后的外游
孕妇分娩后 7 天内搭乘航班需要出示健康证明。婴儿在出生后 48 小时以内不可搭乘航班。如果婴儿在出生后 3 至 7 天内搭乘航班,则需要出示健康证明。
如要取得进一步信息,您可向您的妇科医生或助产士查询,或浏览 美国疾病控制及预防中心(US Centre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网页,链接将在新窗口打开,有关网站服务由外部运营商提供,网页使用政策可能与国泰航空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