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升級您的網頁瀏覽器
你正在使用我們不支援的瀏覽器。如要享受最佳網站使用體驗,我們建議你升級至更新版本的瀏覽器—請參閱我們的 支援瀏覽器清單

使用智選升級的條款及細則

以下條款及細則將適用於就以國泰航空有限公司(「國泰航空」或「國泰」)的票本發出的機票,並由國泰航空以航空公司代碼 CX 營運的客運航班之升級服務所提交的出價。

按下「我接受/我同意」按鈕及/或參與智選升級,即表示你同意受以下條款及細則約束。

A. 運作方式

  1. 根據本條款及細則,符合要求的乘客或會獲邀請參與本「智選升級」推廣(「智選升級」),具體方法如下:
    1. 在預訂過程中,透過國泰的互聯網預訂確認頁面上的「智選升級」邀請橫額;
    2. 在預訂首個航段出發前不少於四天透過電郵邀請(如符合要求的乘客已登記收取國泰的網上專訊);或
    3. 於 cathaypacific.com/Upgrade Bid 網站或「自助訂位管理服務」頁面,透過輸入符合要求乘客的預訂參考編號及姓氏。

B. 符合要求

  1. 參與智選升級推廣僅限獲邀請人士,而國泰有權全權絕對酌情決定任何人士是否符合要求。並非所有乘客都會收到邀請。只有持有國泰航班特選預訂級別已確認付費機票的乘客方可符合要求在智選升級中出價,以取得從最初購買的客艙級別機位升級至較高客艙級別機位的機會(「出價」)。機票必須以國泰航空的票本發出。兌換機票不符合要求參與智選升級。
  2. 智選升級只適用於由國泰航空營銷及營運的航班,而有關航班以 CX 為前綴,並由國泰不時全權絕對酌情選擇。
  3. 任何預訂中,每個航班航段只可提交一次出價。若預訂中有多位乘客,為升級而作出的出價必須是為預訂中所有乘客提交。出價金額將按每位乘客計算,即出價中列明的金額將乘以預訂中的乘客人數。
  4. 如要提交出價,符合要求的乘客必須年滿 18 歲,並擁有代表出價中包括的每位乘客行事的所需授權。提交出價的乘客將被當作有權代表相同預訂中所有乘客出價之人士行事,以及使本條款及細則對其具約束力。
  5. 所有出價均不包括稅項、費用及附加費。
  6. 出價僅供特選經濟客艙或經濟客艙機票乘客就升級至高一級客艙級別而提交。
  7. 出價一經提交,預訂中的所有乘客均將獲考慮根據出價升級,惟須遵守本條款及細則。選擇準則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出價金額、最初購買機票的票價級別或票價類別、國泰會員會籍級別、座位供應,以及出價中包括的乘客人數。成功出價將由國泰全權絕對酌情選擇。即使有任何相反的規定,國泰保留權利決定是否接受任何出價(不論全部或部分),也不就任何乘客將獲得升級(無論出價競投的客艙級別是否有座位提供)作出陳述。
  8. 若符合要求的乘客之升級出價獲國泰接受,國泰將向該乘客發送電子收費憑證至該乘客在提交出價時所提供的電郵地址。成功的乘客將在航班預定出發時間前不遲於 24 小時透過電郵收到有關結果的通知。此等通知前可能無法進行網上預辦登機。
  9. 儘管有任何升級,最初購買機票的票價細則(包括但不限於取消政策、更改費用規則等)仍將繼續適用。
  10. 在原有機票上有會員號碼的國泰會員,將根據最初購買機票的票價級別或票價類別賺取會籍積分及「亞洲萬里通」里數。
  11. 智選升級不能與任何其他優惠、折扣或推廣同時使用。
  12. 行李限額將根據原有航班機票上指明的原有票價級別或票價類別計算。

C. 出價的取消及其他更改

  1. 國泰可在相關航班預定出發時間前 50 小時內隨時接受出價。若出價尚未獲國泰接受,則根據本條款及細則,出價中包括的任何乘客可在相關航班預定出發時間前 26 小時前修訂或取消出價。出價獲接受後,不得修改或取消。
  2. 如更改或取消出價,提交出價的乘客將收到國泰的通知。為免生疑,該確認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視為或被當作出價已獲確認或接受。
  3. 出價獲接受後,出價中包括的所有乘客均將受其約束(包括任何後續修改或取消有關出價)。

D. 升級航班之付款及規則

  1. 若出價獲國泰接受,就升級應付款項(包括所有適用稅項、附加費及費用(如有))的總金額將從用於自動付款的信用卡中扣除。款項將僅在出價成功後扣除。有關升級出價應付款項的金額獨立於購買原有機票所付的金額,並且屬另一筆支付款項。
  2. 升級航段不得轉換航空公司、不得轉換所經航線、不得退票、不得轉讓,並且僅在出價獲接受的航班及日期有效。若乘客更改航班,升級航段將被取消,而升級或任何其他在原有預訂購買的附屬產品或服務將不會獲發退款。未能依時登機亦會導致相關航段被取消,亦不會獲發退款。
  3. 在智選升級中的出價獲接受後,有關乘客將不會獲進一步升級(不論是以現金、飛行常客獎賞或其他方式)。例如,若乘客使用智選升級成功將航班航段由經濟客艙升級至特選經濟客艙,不論使用智選升級或其他方式,有關航班航段都不可進一步升級至商務客艙。
  4. 出價及與此相關的款項一經國泰接受及收取,此後將不可退還或退回款項或進行交換,惟在以下情況下除外:
    1. 接受出價的航班被取消,而符合要求升級的乘客因而獲重新安排乘搭另一航班,客艙級別與最初購買機票相同,但無法升級,前提是並無任何替代補償曾獲接受;或
    2. 出價獲接受的乘客獲得升級,但因國泰的原因而未能乘坐升級客艙級別,不包括因乘客行為或决定(例如乘客決定更改航班、未能依時登機等)所致的任何原因,前提是並無任何替代補償或其他重新安排曾獲接受
    在此情況下,就升級支付的金額(不包括所有銀行相關收費(如外匯兌換、交易費等))將退還至用於付款的信用卡。
  5. 所有退款申請必須同時附上有關航班的乘客登機證正本。如未有提供登機證正本,國泰並無義務處理任何退款。若獲批准,我們會以收取升級費用的貨幣處理退款,而國泰亦不會對乘客承擔任何進一步責任。
  6. 若屬客機更改,但升級客艙級別仍然可以提供予乘客,則退款將不會發放。
  7. 國泰將盡合理努力但無法保證為升級乘客提供通常給予已獲接受出價的客艙級別的其他乘客的服務,例如優先辦理登機手續、優先行李、優先登機、機上餐膳等。乘客可選擇已升級客艙級別的座位,惟須視乎選擇時的座位供應情況而定。然而,國泰並不保證乘客在升級後能夠選擇任何特定座位及/或與同行旅伴同坐。
  8. 如果你之前購買了一般座位或加長空間座位預訂(預選座位),但其後成功獲得智選升級,你將有權要求退還你已購買的座位預訂費用。如要處理預選座位退款,請聯絡客戶服務團隊。預選座位退款要求亦可透過我們的表格在網上提出。
  9. 請注意,根據特定規則及規例,你可能有權因在我們航班往返的若干司法管轄區取消、延誤和被拒登機而獲得更大的退款權利及補償。有關進一步資訊,請參閱我們的一般載運條款合約條款客戶權利及規例

E. 其他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的更改
  1. 在適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國泰保留不時取消智選升級及/或修訂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更新後的條款及細則將刊載於網站。
  2. 倘出現有關本條款及細則、行為、結果及與智選升級推廣有關的所有其他事宜的任何爭議,在適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國泰的決定是最終決定,且並不接受任何投訴,亦不得進行任何通信或討論。
  3. 本條款及細則並無賦予任何第三方權利或利益。

  4. 保證
  5. 每位參與乘客謹此保證並聲明:
    1. 他/她符合本條款及細則所載有關提交、更改及/或參與出價與智選升級的所有要求。
    2. 為參與智選升級而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及資訊都是真實及準確。
    3. 他/她將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以參與智選升級。

  6. 免責聲明
  7. 在並無限制下,每位參與乘客確認並同意國泰對他/她或任何第三方就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直接、間接、特別、相應、附帶、懲罰性或示範性的損害,或與該參與乘客參與智選升級或由於任何違反合約或任何拐彎抹角的行為(包括疏忽)相關或導致的利潤或積蓄或合約損失的損害。
  8. 若干法例可能隱含保證或條件或者施加義務,而有關保證、條件或義務屬不能排除、限制或修改,或只能在有限的範圍內執行。本條款及細則須在任何此等法定條文的規限下予以理解。特別是,本條款及細則之免責聲明不會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因疏忽、故意不當行為或欺詐或者法律規定不可排除之事項引致的人身傷亡法律責任。
  9. 國泰並不保證或擔保使用者能連續、不間斷或安全地進入其網站,而該網站的運作或會受到國泰控制範圍之外的因素干擾。本網站為「原樣」提供,並排除因乘客無法進入本網站、提交或完成出價而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

  10. 個人資料保護
  11. 就智選升級而言,國泰可能需要向乘客和預訂中包括的任何其他乘客收集個人資料。未能按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將導致國泰無法處理或接受出價。在此方面,每位乘客都確認他/她已經閱讀並完全了解主辦單位的資料私隱及保安政策 (www.cathaypacific.com),以及同意並(如適用)確認他/她已獲得同一預訂的所有其他乘客同意國泰根據該資料私隱及保安政策和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使用有關乘客的個人資料作推廣用途。

  12. 運載合同
  13. 為免生疑,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升級出價。本條款及細則並不是亦不應以任何方式解釋為載運合約。根據本條款及細則的安排發出的任何機票將致使航班乘客與相關航空公司訂立載運合約。這些由該乘客用以乘搭航班的機票將受國泰的載運條件及規則約束,除非本條款及細則另有規定,否則亦受限於所有適用於所選票價級別或類別的公眾人士之規則,也包括可能適用於所選票價級別或類別的任何更改旅程安排收費。

  14. 管轄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15. 在適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智選升級與本條款及細則在各方面均受香港法律管限。
  16. 在適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各方之間任何無法解決的爭議,將願受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轄權管轄。

  17. 語言
  18.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英文版本與任何翻譯版本出現任何不一致之處,則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