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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輔助

攜帶輪椅登機資訊(包括存放及電池)

輪椅服務及服務員會向需要行動輔助的國泰航空乘客提供協助。服務員將協助你從機場前往閘口或客機機門(視乎機場的設施而定)。

請於航班出發前盡早聯絡客戶服務團隊以要求此輪椅服務,屆時我們將作出安排以確保旅程順利和安全。

如你需要在機艙內使用輪椅往返座位及客機機門或洗手間,可使用機上輪椅及選擇設有可調較扶手的通道旁座位。我們的機艙服務員亦曾受訓使用機上的設備協助你往返輪椅和座位。

若你的旅行團體有 10 名或以上人士需要使用輪椅,請在你所乘國泰航空航班的預定出發時間前最少 48 小時聯絡客戶服務團隊

旅程中使用自己的輪椅

殘障乘客可使用自己的手動或電池驅動輪椅前往登機閘口,而若機場設施允許,則可前往客機機門。

不可摺疊的手動或電池驅動輪椅可作為寄艙行李登機。輪椅可於辦理登機手續櫃位或登機閘口寄艙並於離開客機時歸還。我們將盡可能不拆解你的輪椅或代步車,但如有需要,我們將把輪椅拆解登機並於抵達目的地後重新裝好歸還乘客。

你應攜帶的資料

  • 你的輪椅及電池的使用手冊
  • 拆解及重新組裝輪椅所需要的專門工具。
  • 就使用鋰離子電池的輪椅而言,聯合國的鋰離子電池測試文件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 (UN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 第 3 部分第 38.3 節所訂的要求。
  • 我們不會向殘障乘客收取運送輪椅費用。

我們接受所有以電池驅動的輪椅存放於航機貨艙內,包括以乾電池、濕電池、凝膠狀電池或密封式蓄電池驅動的輪椅。鋰離子電池驅動的輪椅或類似的行動輔助工具只能作為寄艙行李付運,且電池必須為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 3 部分第 38.3 節之測試要求的種類。為符合國際航空運輸安全規例,乘客必須遵循若干安全程序,而相關規例如下:

電池類型 指引 備用電池
鋰離子電池

基於以下情況,電池可留在輪椅(行動輔助工具)內:

  • 電池必須透過行動輔助工具的設計而得到妥善保護,從而防止受損,並已緊密安裝妥當於行動輔助工具。
  • 鋰電池必須透過行動輔助工具的設計而得到妥善保護,從而防止受損。
  • 電路按照生產商的指示分隔。
  • 若鋰電池仍留在裝置中,則並無最高瓦時上限。

 

  • 一件最高 300Wh 的備用鋰離子電池;或
  • 兩件最高 160Wh 的備用電池

(亦適用於已拆卸的電池,如有)

基於以下情況,則必須拆卸電池:

  • 行動輔助工具的設計未能提供足夠保護,而電池未有緊密安裝妥當於裝置(按照生產商指示)。
  • 已拆卸的電池必須受到保護以防短路(例如覆蓋或以膠帶包上暴露的電極)。
  • 為了保護電池免受損壞,請將之單獨存放於保護套中,並帶同進入客艙。
  • 已拆卸的電池最高容量為 300Wh;如屬使用兩件電池的裝置,則為每件電池 160Wh。

密封式濕電池

(符合特別條文 A67)

例子:凝膠狀、密封鉛酸或吸收玻璃墊 AGM 電池

基於以下情況,輪椅電池可留在輪椅(行動輔助工具)內:

  • 電池已緊密安裝妥當於行動輔助工具。
  • 電池必須透過行動輔助工具的設計而得到妥善保護,從而防止受損。
  • 電路按照生產商的指示分隔。


而拆卸電池時:

  • 必須按照生產商或裝置擁有者的指示拆卸。
  • 已拆卸的電池必須受到保護以防短路(例如覆蓋或以膠帶包上暴露的電極)。
  • 已拆卸的電池必須存放於堅固的硬質包裝中,並且必須固定在貨艙中。
一件備用密封式濕電池

 

鎳氫電池

(符合特別條文 A199)

例子:鎳鎘 NiCd 或鎳氫 NiMh 電池)

兩件備用鎳氫電池

乾電池

(符合特別條文 123)

兩件備用乾電池
非密封式電池

非密封式電池必須緊密安裝妥當於輪椅、代步車或行動輔助工具,而有關裝置可直立擺放在客機上,而有關電池必須留在裝置。不得接駁電源,或者與電源分隔,從而可避免不慎啟動。這可按照生產商的指示完成。

不允許攜帶備用電池


如需協助,請聯絡客戶服務團隊並提供輪椅重量和尺寸、電池驅動輪椅所用的電池種類,以及鋰離子電池瓦時(若輪椅由鋰離子電池驅動)。

國泰航空或可視乎機型及可用空間,將一輛可摺疊的手動輪椅存放在客艙中。注意:存放服務以先到先得原則提供。

機型 輪椅尺寸
773P 9 吋(闊)x 26 吋(深)x 30 吋(高)
A33E
A33K

 

機型
輪椅尺寸
773A
13 吋(闊)x 36 吋(深)x 42 吋(高)
773K
A35G

 

機型 輪椅尺寸
A33P 14.5 吋(闊)x 32 吋(深)x 36.5 吋(高)

 

安全助理

在大部分情況下,行動不便的乘客可自行乘搭航班。然而,若你未能在緊急情況下自行從客機上疏散,則必須與安全助理同行。

步行手杖、拐杖及步行支架

步行手杖、支架及拐杖可帶進客機機艙,但須按照機艙安全規定存放。若你的步行支架可以摺疊且機艙服務員可以妥善存放,亦可帶入機艙內。基於安全理由,不可摺疊的步行支架不能帶入客艙內,只能作為寄艙行李處理。你可一直使用步行支架直至登機閘口,並在該處交給我們的職員優先存放於客機貨艙。

國泰航空考慮到部分身體殘障的乘客在旅程中可能需要使用姿勢承托設備 (PSE)。為了最能配合你的旅程需要,我們接受乘客於所有客機上使用下列型號的姿勢承托設備:

  • Aspen 座椅矯形器 (ASO)
    只有 3 歲或以上的乘客才可使用 Aspen 座椅矯形器。如需更多資料,請參閱 Aspen 網站。
  • MERU 旅行座椅
    MERU 旅行座椅可以安裝在標準的航機座椅上,為有身心障礙的兒童提供穩固的姿勢承托,適用於 3 至 11 歲的兒童(視乎體型及體重)。如需更多資料,請參閱 MERU 網站。
  • DAWS Engineering Disabled Children Travel Chair, P/N TC2000-00
    只有 3 歲或以上的乘客才可使用。
  • Crelling Harness, Model 27
    Crelling Harness 是為嬰兒、兒童或成人設計的姿勢承托設備,提供一定程度的約束,協助使用者保持挺直的坐姿。Crelling Harness, Model 27 可於我們所有的客機上使用。此設備提供不同大小,供 2 歲以上的乘客使用。如需更多資料,請參閱 Crelling Harness 網站。
  • 身體矯形架
    乘客可以使用戴上身體的承托設備上機而無須安裝到機上座椅(例如身體矯形架)。

    乘客須自備姿勢承托設備並自行負責設備的安裝、使用及拆卸。

    乘客應按照生產商的指示或要求使用姿勢承托設備,並必須扣上安全帶作為基本安全措施。攜帶姿勢承托設備登機無須繳付任何費用。

    如你使用上述型號以外的姿勢承托設備,我們建議你最遲於航班出發前 7 天聯絡客戶服務團隊,通知我們有關姿勢承托設備的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