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器材
參閱我們的指引
你的運動器材可以包含在寄艙行李限額中。
以下物品可作一「件」行李寄艙,並計入你的寄艙行李限額之內。
- 任何體育器材,包括用於高爾夫球、曲棍球、釣魚、滑雪、風帆、衝浪、攀岩及其他相關運動的個人便攜式設備。請注意,任何一項器材的長度上限為203厘米,以確保可以安全運載。
- 妥善包裹的槍械(請參閱下文要求)
- 預先預訂的雪崩背包(請參閱下文要求)
- 一輛妥善包裹的單車 (請參閱下文規例)
每件物品均有標準重量限制。
你的運動器材將計入寄艙行李限額的一部分
有關寄艙行李重量和大小規則適用於飛往大部份目的地的航班,請參照我們的寄艙行李指引。若你的裝備超出有關限額,將須支付超額行李費用。
特別規則及規例
部分運動器材須符合若干要求方可攜帶登機。
你可攜帶救援背包作為寄艙行李或手提行李。背包必須妥善包裝以防意外啟動。背包內的氣囊必須配有壓力釋放閥。
備有壓縮氣體氣缸(內含危險物品分類 2.2 類的壓縮氣體)的背包只可配備煙火發射裝置,而內含淨重不超過 200 毫克的危險物品分類 1.4S 類)。請於辦理登機手續時出示資料證明。
請注意,壓縮氣體氣缸必須存放於相應的雪崩救援背包中,而每名旅客只能攜帶一個雪崩救援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