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器材
若你需要攜帶滑雪橇或滑板等運動器材同行,請參閱我們的指引,有關指引將視乎你乘搭的航線而有所不同。
參閱我們的指引
你的運動器材可以包含在寄艙行李限額中。
以下物品可作一「件」行李寄艙,並計入你的寄艙行李限額之內。
- 一個睡袋或鋪蓋卷
- 一個背包
- 一雙滑雪板、一雙滑雪杖及一雙滑雪靴
- 一塊單板滑雪板及一雙滑雪靴
- 一塊衝浪板(長度上限為 158 厘米/62 吋)
- 一個高爾夫球袋,內有高爾夫球桿及一雙高爾夫球鞋
- 一個帆布袋或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22 型袋(側邊可以用拉鍊打開的軟面拉鍊袋)
- 妥善包裹的槍械(請參閱下文要求)
- 預先預訂的雪崩背包(請參閱下文要求)
- 一輛妥善包裹的單車 (請參閱下文規例)
- 一雙標準的滑水板或一塊回旋滑水板
- 妥善包裹的釣魚用具,包括兩枝釣魚竿、一個漁線輪、一個抄網、一雙釣魚鞋及一個釣魚用具箱
每件物品均有標準重量限制。
你的運動器材將計入寄艙行李限額的一部分
有關寄艙行李重量和大小規則適用於飛往大部份目的地的航班,請參照我們的寄艙行李指引。若你的裝備超出有關限額,將須支付超額行李費用。
特別規則及規例
部分運動器材須符合若干要求方可攜帶登機。
攜帶雪崩救援背包同行
你可攜帶救援背包作為寄艙行李或手提行李。背包必須妥善包裝以防意外啟動。背包內的氣囊必須配有壓力釋放閥。
備有壓縮氣體氣缸(內含危險物品分類 2.2 類的壓縮氣體)的背包只可配備煙火發射裝置,而內含淨重不超過 200 毫克的危險物品分類 1.4S 類)。請於辦理登機手續時出示資料證明。
請注意,壓縮氣體氣缸必須存放於相應的雪崩救援背包中,而每名旅客只能攜帶一個雪崩救援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