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管制及禁止物品
禁止物品
為了所有客戶的安全,請確保你的行李並無以下任何禁止物品。由於我們僅飛往具有嚴密安檢措施的機場,因此你的物品若未能符合規定將會被充公。
請參閱香港民航處空運危險品網頁以了解有關指引及進一步詳情。
適用於所有行李的規則
電槍類裝置
你不得攜帶任何特意用來擊暈或制服他人的電槍類裝置登機。
裝置包括:
- 用來震擊的裝置,例如電擊槍、泰瑟槍及電擊警棍
- 動物電擊器及動物屠宰機
- 會導致身體喪失機能的化學物、氣體及噴霧,例如 Mace 防身噴霧、胡椒噴霧、辣椒噴霧劑、催淚氣體、酸劑噴霧及驅趕動物噴霧
- 電子電槍類裝置
爆炸品及易燃物品
在旅途上,你不得攜帶爆炸品或易燃物品。有關物品包括可以或表面看來可以用來造成嚴重傷害或威脅航機安全的裝置。
- 彈藥
- 雷管
- 爆鳴器及導火線
- 具爆炸器材的複製品或仿製品
- 彈藥、火藥、 含火藥的玩具 及信號燈
- 地雷,手榴彈及其他具爆炸性的軍事用品
- 火藥及其他煙火製品
- 煙霧罐及煙霧彈
- 炸藥、火藥及塑膠炸藥
易燃物品
你不得攜帶易燃物品登機。這包括有害氣體、液體(如打火機然料)及易燃固體。
- 露營煤氣、煮食用火槍及其他有害氣體
- 易燃液體(如打火機油、汽油及柴油)
- 油漆、天拿水(稀釋液)及液體黏合劑
- 易燃固體(如非安全性火柴、一次性燒烤用具及煤)
- 隨處可擦著的火柴"、木炭、磷及容易燃點的物件
- 無火自發加熱器,例如自加熱即食快餐(MRE)和自加熱即食火鍋
有害物質
你不得攜帶過氧化物質、毒物、腐蝕性物質或危險物品登機。危險物品包括放射性、生物性或化學性物質。
- 過氧化液體或固體(如漂白水、漂白劑及過氧化物)
- 有害及有毒物質(如殺蟲劑、除草劑、砒霜及氰化物)
- 化學性及生物性危險物質,包括感染性物質,例如生物製品
- 壓縮氣體(易燃、非易燃或有毒氣體),例如丁烷、瓦斯氣體、潛水氧氣筒、打火機燃料或替換燃料、噴霧或化學催淚彈
- 腐蝕性物質,如水銀(藏於溫度計或血壓計內)、酸性物質、鹼性物質及濕電池
- 腐蝕性物質(汽車或其他濕電池、水銀)
- 放射性物質
危險品
你外遊時不得攜帶可能對其他旅客造成嚴重傷害的物品和鋰電池推動小車輛。這包括任何其他於空中運送時會構成危險的物品﹐如磁化的、具攻擊性或刺激性物品。
- 以鋰電池推動的小車輛,如電動雙輪滑板、風火輪、平衡車、獨輪車、其他平衡滑板車和mini-Segway平衡車
- 裝有防盜裝置的公事包
- 鋰電池
- 煙火製品
電子香煙/電子香煙溶液(香港、印度、新加坡及台灣)
乘客嚴禁將電子香煙裝置及其他類似或相關的產品進口香港、印度、新加坡及台灣。每個國家的法例各有所異,當中具體細節則以該國家的法例為準。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禁止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相關規定也包括供個人使用。在香港展開或結束旅程的乘客不得在寄艙行李或手提行李中攜帶上述物品。過境香港的旅客不受影響。
詳情請瀏覽衛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網站。
台灣衛生福利部已根據《菸害防制法》禁止使用電子煙設備(電子煙)及其煙油(電子煙油)。 因此,禁止攜帶這些產品入境台灣。
詳情請瀏覽台北海關網頁。
因應《監管煙草廣告及銷售法案》,新加坡衛生部已禁止使用電子香煙,包括所有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 (ENDS)、加熱煙草製品和電子香煙溶液。任何人不得在新加坡進口、分銷、銷售、購買、使用及管有相關產品。
如欲了解更多詳情,請瀏覽新加坡衛生科學局網站或新加坡衛生部網站。
動物製食品及歐盟國家要求
作為廣泛規則,旅客不得攜帶任何肉類製品或奶類製品進入歐盟國家,除非有關食品為嬰兒奶粉、嬰兒食品或醫療用特殊食品或寵物食品。
動物製食品可能含有動物傳染病病原體。為預防疾病傳染及保障旅客的安全,我們在動物健康方面須按照 EUROPA 指引。
作為一般規則,旅客不得攜帶任何肉類、肉類製品、奶類或奶類製品進入歐盟國家。請注意:來自克羅地亞、法羅群島、格陵蘭或冰島的旅客可攜帶 10 公斤以下的有關食品自用。
請注意上述規則的例外情況是外遊時可攜帶不多於 2 公斤的嬰兒奶粉、嬰兒食品及醫療用特殊食品/特殊寵物食品。有關物品必須符合以下特別要求:
- 該產品於食用前不必冷藏
- 該產品已由一個專屬品牌包裝
- 產品包裝並無破損
漁產品(包括魚類及若干甲殼類動物如蝦、龍蝦、非鮮活青口及非鮮活蠔)方面,旅客可攜帶合共不超過 20 公斤的有關產品,或一條重量達 20 公斤或以上的魚。
這不包括來自法羅群島或冰島的人士,有關人士攜帶漁產品並無重量限制,惟只限自用。
有關更新及其他詳情的資訊,詳瀏覽歐盟委員會食品安全 (European Commission Food Safety) 網站。
雷射筆與前往瑞士
乘客在瑞士不得進口或運送具危險性的雷射筆。
2019 年 6 月 1 日起,瑞士已实施禁令禁止以下危险等级雷射笔:1M、2、2M、3R、3B 及 4。
其他非标准标记,包括 3A、IIIA 或 1C 级雷射亦被视为危险。雷射笔如无法显示所属雷射等级的可识别标记,或者完全没有标记,将被视为危险并被禁止。
乘客应注意:拥有、进口及运送以上等级雷射笔会被禁止。(2021 年 6 月 1 日年前可拥有 2 级雷射笔。)
无危险雷射笔不包括于禁令内──请参见 PDF 或联邦内政部(瑞士联邦)网站以了解更多详情。
充公物品
請花一點時間細閱我們有關禁止物品的保安通知。
我們不想向客戶說不,但謹請遵守上述規例,從而令你的安全更受保障。
在法律上,我們不必對機場保安人員沒收旅客的物品負責或承擔責任。這是因為他們根據國際及政府規例行事。
若你有物品被充公,我們不能保證有關物品會歸還給你。然而,若保安人員向我們歸還有關物品,我們很樂意保留有關物品 7 天待你領回。最佳的情況是,我們可以看到所有客戶可以領回被充公的物品,而我們亦會盡一切努力務求能夠辦妥此事。
15吋MacBook Pro裝置電池之回收
Apple早前宣報回收部份主要在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期間發售並配備Retina顯示器的15吋MacBook Pro,因其電池會過熱,並引發消防安全的風險。
因此我們懇請旅客不要攜帶任何受影響的手提電腦乘搭由國泰航空營運的航班,直至電池被確認為安全或已獲製造商更換。
如要檢查你的手提電腦是否受到影響,請前往Apple 網站,並輸入你的產品序號。
衛星電話(印度)
乘客不得將衛星電話進口到印度。
印度政府已禁止乘客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將衛星電話存放於寄艙行李或手提行李中進口至當地。過境印度的旅客則不受影響。
請瀏覽間接稅及海關中央委員會網站了解更多詳情。
傳呼機及對講機(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乘客不得在從杜拜出發或途經杜拜的航班上攜帶傳呼機或對講機。在寄艙行李或隨身行李中如發現任何此類設備將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