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管制及禁止物品
攜帶液體、壓縮氣體、凝膠狀物體及粉末登機
你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液體、壓縮氣體及凝膠狀物體,惟每名乘客可攜帶的每件物品之最大容量不得超過 100 毫升 ,並載於一個容量不超過 1 公升的可再封口透明膠袋內。詳情請參閱下文。
美國及澳洲/新西蘭對將若干類型的 粉末 帶進客機機艙設有保安限制,最大容量限制為 350 毫升(12 盎司)。請參閱下文「航線例外情況」以了解進一步資訊。
超過規定數額的物品應放於寄艙行李內。請注意:機場保安人員將於你起飛前沒收不符合有關要求的物品。
包裝你的物品
請使用可再封口的透明膠袋或透明容器裝載你的液體:
- 高度及闊度不得超過 20 厘米/8 英吋
- 容量必須為 1 公升
- 必須為透明及可再封口
- 物品必須妥善放於膠袋或容器內
- 膠袋關閉時必須繫好
- 每名乘客一個膠袋
- 膠袋必須與手提行李分開擺放以作保安檢查
物品類別
請使用以下液體、凝膠狀物體或壓縮氣體類別作為指引:
- 凝膠狀物體,如髮膠或沐浴露
- 乳霜及液體,如太陽油或香體露
- 膏狀物體,如牙膏或凡士林(只限與嬰兒同行)
- 壓縮泡沫及噴霧,如剃鬚泡沫或壓縮香體露
- 食品,如水或乳酪
- 液體化妝品,如粉底或脣彩
例外物品
以下物品如擬於行程期間使用,可於手提行李攜帶超過 100 毫升的數量,惟須擺放出來作保安檢查。
- 旅程必需的藥物,如糖尿病藥物
- 嬰兒食品,膏狀或液體形式(若你與嬰兒同行)
- 與或不與嬰兒同行的餵哺母乳母親之母乳
- 非液體化妝品,如唇膏、粉餅及固體香體露
請注意: 上述例外情況須經保安檢查驗證。
免稅商品
你可於免稅店購買不限容量的液體、壓縮氣體及凝膠狀物體,並以手提行李形式攜帶,惟你須保留購買單據,並存放於密封的防干擾包裝袋中。請注意:部分免稅店於購物時或不會提供密封的防干擾包裝袋。
航線例外情況
部分目的地設有限制,可能會影響你於手提行李中攜帶的液體、壓縮氣體、凝膠狀物體或粉末。出發前,請務必向目的地國家/地區的相關當局查詢,以確保妥善收拾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