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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管制及禁止物品

攜帶液體、壓縮氣體、凝膠狀物體及粉末登機

你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液體、壓縮氣體及凝膠狀物體,惟每名乘客可攜帶的每件物品之最大容量不得超過 100 毫升 ,並載於一個容量不超過 1 公升的可再封口透明膠袋內。詳情請參閱下文。

美國及澳洲/新西蘭對將若干類型的 粉末 帶進客機機艙設有保安限制,最大容量限制為 350 毫升(12 盎司)。請參閱下文「航線例外情況」以了解進一步資訊。

超過規定數額的物品應放於寄艙行李內。請注意:機場保安人員將於你起飛前沒收不符合有關要求的物品。

包裝你的物品

請使用可再封口的透明膠袋或透明容器裝載你的液體:

  • 高度及闊度不得超過 20 厘米/8 英吋
  • 容量必須為 1 公升
  • 必須為透明及可再封口
  • 物品必須妥善放於膠袋或容器內
  • 膠袋關閉時必須繫好
  • 每名乘客一個膠袋
  • 膠袋必須與手提行李分開擺放以作保安檢查

物品類別

請使用以下液體、凝膠狀物體或壓縮氣體類別作為指引:

  • 凝膠狀物體,如髮膠或沐浴露
  • 乳霜及液體,如太陽油或香體露
  • 膏狀物體,如牙膏或凡士林(只限與嬰兒同行)
  • 壓縮泡沫及噴霧,如剃鬚泡沫或壓縮香體露
  • 食品,如水或乳酪
  • 液體化妝品,如粉底或脣彩

 

例外物品

以下物品如擬於行程期間使用,可於手提行李攜帶超過 100 毫升的數量,惟須擺放出來作保安檢查。

  • 旅程必需的藥物,如糖尿病藥物
  • 嬰兒食品,膏狀或液體形式(若你與嬰兒同行)
  • 與或不與嬰兒同行的餵哺母乳母親之母乳
  • 非液體化妝品,如唇膏、粉餅及固體香體露

請注意: 上述例外情況須經保安檢查驗證。

 

免稅商品

你可於免稅店購買不限容量的液體、壓縮氣體及凝膠狀物體,並以手提行李形式攜帶,惟你須保留購買單據,並存放於密封的防干擾包裝袋中。請注意:部分免稅店於購物時或不會提供密封的防干擾包裝袋。


航線例外情況

部分目的地設有限制,可能會影響你於手提行李中攜帶的液體、壓縮氣體、凝膠狀物體或粉末。出發前,請務必向目的地國家/地區的相關當局查詢,以確保妥善收拾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