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與簽證
加拿大
免簽證的非加拿大國民如乘搭航班前往加拿大或經當地轉機,均必須持有電子旅遊認證 (eTA)。旅客必須申請 eTA,並在獲批准後方可登上前往加拿大的航班。獲豁免人士包括美國公民及持有有效簽證的旅客。如要查詢更多資訊,請瀏覽 Canada.ca/eTA,在新視窗中開啟連結;該網站由外界機構營運,並可能不符合國泰航空的無障礙政策。
美國
視乎你到訪的目的,你可能需要簽證。請瀏覽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網站以了解全部詳情。
簽證及豁免簽證
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的規定,你在前往美國的時候,需要於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提供逗留美國的地點之完整地址。
豁免簽證計劃
美國國土安全部已宣布所有乘客均須持有電子護照方可使用豁免簽證計劃 (VWP) 免簽證入境美國。
電子護照應有:
- 存有個人資料的集成電腦晶片
- 印於封面的國際符號
有關持有電子護照而且仍可免簽證的例外情況的資訊,請查閱數碼相片部分。
如要了解更多資訊,請瀏覽美國國土安全部網站。
簽證更新電子系統 (EVUS)
乘客如持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出的護照,而護照內有 10 年 B1/B2、B1 或 B2(訪客)簽證,必須進行有效的簽證更新電子系統 (EVUS) 登記,方可前往美國。EVUS 是一個網上系統,讓他們定期更新基本個人資料,以便前往美國。除有效簽證外,乘客須完成 EVUS 登記方獲准入境美國。
如要了解更多資訊,請瀏覽 EVUS 網站。
美國航空安全條例
途經美國航班(旅客須提供飛行安全資料)
途經美國航班指由美國境外地點出發前往美國境外目的地、但途經美國大陸的航班。
乘客飛行安全資料規定適用於哪些國家/地區及機票預訂?
往返香港與溫哥華以及前往多倫多的航班屬美國國土安全部運輸安全局列出之途經美國航班。
航空安全條例所要求的資料
每一位乘客在預訂進出美國或途經美國的航班之機票時將需要提供以下飛行安全資料:
- 乘客的全名(如護照所示)。
- 出生日期
- 性別
- *申述編號(如適用)
* 曾遭誤認為觀察名單上人士的乘客可於 www.dhs.gov/dhs-trip 申請申述編號以避免日後被再次誤認。根據航空安全條例,有關人士日後預訂機票時可向美國國土安全部提供申述編號。
如要提供飛行安全資料,請聯絡你的當地國泰航空訂位辦事處或旅行社。
你亦可透過管理行程更新你的旅遊證件資料以提供飛行安全資料。
航空公司須遵守規定的日期
航空公司須收集飛行安全資料,並向美國運輸安全局提供。自 2009 年 10 月 31 日以來,國泰航空一直遵守有關進出美國航班的規定。
國泰航空須遵守途經美國航班(往返香港與多倫多)飛行安全延伸規定的日期為 2012 年 7 月。我們建議乘坐往返香港與多倫多以及往返香港與溫哥華的航班之乘客提供飛行安全資料(不論旅遊日期)。
未能遵守航空安全條例的乘客可能會被拒登機或被美國當局拒絕入境。